2008年10月28日 星期二

 

8926 台汽電 (04) 容量費率
















本篇在講汽電共生廠的收費方式,算是基用功,用力練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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綜合電業收購既設合格汽電共生系統餘電購電費率

(97101日起實施)

  1. 尖峰時段有保證可靠容量者:

(一)在合格系統發電機組裝置容量20%範圍內所發之電力部分:

單位:元

項    目

特 高 壓

高   壓

夏 月

非夏月

夏 月

非夏月

容量費率

每瓩每月

217.30

160.60

223.60

166.90

能量費率

尖 峰

每  度

3.192

3.213

半尖峰

每  度

1.921

1.858

1.932

1.869

週六半尖峰

每  度

1.050

0.987

1.155

1.092

離 峰

每  度

0.724

0.672

0.735

0.682

(二)超過合格系統發電機組裝置容量20%範圍內所發之電力部分:

單位:元

項    目

按時間電價扣除輸配電及

銷管費用之計價方式(A)

按反映替代綜合電業相當電源發電成本之計價方式(B)

特 高 壓

高  壓

夏 月

非夏月

夏 月

非夏月

火力

內燃力

複循環氣渦輪

容量費率

每瓩每月

217.30

160.60

223.60

166.90

能量費率

尖 峰

每  度

3.9349

3.9426

2.1088

4.0543

半尖峰

每  度

2.3854

2.3054

2.3826

2.3026

週六半尖峰

每  度

1.3949

1.3049

1.4826

1.3926

0.9202

2.9793

離 峰

每  度

1.0254

0.9449

1.0326

0.9531

二、尖峰時段無保證可靠容量者:

單位:元

能量費率

尖 峰

每  度

2.1103

半尖峰

週六半尖峰

每  度

0.7961

離 峰

:1.尖峰時段可提供保證可靠容量者,由業者選擇計價方式(A)(B)

2.選擇計價方式(A)且以161KV連接者,容量費率按表列特高壓容量費率之98%計算;另選擇計價方式(A)且以345KV連接者,容量費率按表列特高壓容量費率之95.8%計算。

3.選擇計價方式(B)之尖峰、半尖峰能量費率已含容量費率,火力、內燃力1.1886/度,複循環、氣渦輪1.0750/度。

4.保證可靠容量之尖峰時段:週六及離峰日以外日期每日10時至12時,13時至17時,每日6小時。

5.夏月:61日至930日;非夏月:夏月以外之時間。

6.能量費率之離峰時間:週一至週六每日0時至730分及2230分起至24時止,離峰日全日24小時。

7.能量費率之尖峰時間:夏月(61日至930)週一至週五10時至12時,13時至17時,每日6小時。

8.能量費率之半尖峰時間:夏月週一至週五730分至10時、12時至13時、17時至2230分,非夏月週一至週五730分至2230分。

9.能量費率之週六半尖峰時間:週六730分至2230分。

10.離峰日:週日,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(11),春節(農曆除夕~15),和平紀念日(228),民族掃墓節(44日或45),勞動節(51),端午節(農曆55),中秋節(農曆815),國慶日(1010)

11.各費率均已含5%營業稅,依法免計營業稅者其費率須除以1.05




項 目

單 位

容量費率

每 度

1.6040

能量費率

每 度

0.9442







:各費率均已含5%營業稅,依法免計營業稅者其費率須除以1.05

汽電共生系統實施辦法:

綜合電業收購合格系統餘電之購電電費以下列公式計算:
一、尖峰時段未提供保證容量者之每月購電電費 (元) =能量費率 (元/
度) X每月購電量 (度)
二、尖峰時段可提供保證容量者之每月購電電費 (元) =容量費率 (元/
瓩) X保證可靠容量 (瓩) +能量費率 (元/度) X每月購電量 (度
) -未達保證時段之扣減數 (元)
前項第二款尖峰時段可提供保證容量之合格系統,除可歸責綜合電業之原
因外,如在保證發電時段未達保證容量者,其計算扣減數之公式為,未達
保證時段之扣減數 (元) =容量費率 (元/瓩) X (保證可靠容量-當月
保證發電時段合格系統每日平均售予綜合電業之最低容量) (瓩) 。
第一項第二款可提供保證容量者,其保證容量以合格系統裝置容量半數為
限。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在此限:
一、專業處理廢棄物之合格系統。
二、本辦法發布施行前,已取得中央主管機關核發自用發電設備工作許可
證之汽電共生設備,其已登記或經依本辦法登記為合格系統者;火力
或內燃力發電設備登記為合格系統未滿十五年者;氣渦輪或複循環發
電設備登記為合格系統未滿十年者。


資料來源經濟部能源局。汽電共生系統實施辦法第14條。

重點在於夏月的尖峰時段可以多收一筆容量費用,至於多收容量費用的成本為何這個還要再去查查看,直到我自己能弄出一個台汽電獲利評估模型之前還要花許多時間,應該也不會這麼容易吧。這幾天翻到一本書叫打敗外資賺大錢,其中作者提到他在評估宏碁時曾查訪它的子公司,孫公司...等等,別人都這麼努力,自己也不要太散了。

3 意見:
匿名 提到...

張大俠

算法有點出入 容量費率以和台電簽訂之數量給於容量費率


電電

張大俠 提到...

我現在還不知道他們的約是怎麼簽的 ... 還找找看有沒有其他資料...

匿名 提到...

購售契約 台灣汽電共生公司官田廠 89.12.04 購電(汽電共生) 20,000瓩

電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