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2月18日 星期三

 

其他 (005) 孤兒藥
















孤兒藥算是合法壟斷的商品,台股有些轉投資公司是專門作這個,今天大致上說說孤兒藥是壟斷的原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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孤兒藥(Orphan Drug)定義:
孤兒藥(Orphan Drug)是指用於治療罕見疾病的藥物。依我國2000年「罕見疾病及藥物審議委員會」的公告,是以疾病盛行率萬分之一以下作為我國罕見疾病認定的標準。 在美國,FDA定義孤兒藥為治療疾病總人口低於20萬美國人的罕見疾病,而日本則訂為低於5萬疾病人口的罕見疾病;澳洲立案於1998年,界定是疾病人數 少於2千人屬之。

台灣:  萬分之一      = 0.01 %
美國: 200,000/ 303,824,640 = 0.067 %
 
日本: 50,000/ 127,288,416 = 0.04 %

結論一: 台灣有很大的進步空間。

美國的法令保障,一旦該藥品(
有些藥並不保證能完全治愈,只是延後發病的時間)通過 FDA認證,廠商有七年製造及販賣的獨佔權,廠商為了要回收成本,只好把藥價訂得像天一樣高,大部份的病人仍然沒有能力負擔,目前的作法是利用醫療保險或社會福利制度對患者加以協助(台灣是利用健保)藥通過認證,即可行銷全世界(有FDA的認證很有用),業績也還算是好估,因為各人種發病的機率不會差太多。

結論二:廠商如果能開發得出來,並通過認證,就可以躺著賺。

這是不受景氣影響的產業,生病了,基於人道立場,總是要想辦法救,健保或社會福利制度的錢,藥商還拿得到。國內
已陸續公佈「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施行細則」、「罕見疾病醫療補助辦法」、「罕見疾病藥物專案申請辦法」、「罕見疾病藥物查驗登記審查準則」及「罕見疾病藥物供應製造及研究發展獎勵辦法」等。

結論三: 但操作還是要小心,通常在廠商送 FDA時,有些股價就會亂飆...有時藥會過,有時不一定,這個部份大家自己小心,另外就是要去看國外的資料,有消息出來可能就是一或兩根漲停。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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